温馨提示 1.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3.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5.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6.异地转诊人员只需备案到转诊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直辖市、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